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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追讨有五招
企业债务往往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想避免但又难以避免的难题!从律师执业角度看,企业如何向欠债人讨债,有何好的讨债方法及技巧性的东西,这是个非常有价值的问题。
第一招:
发生经济纠纷时,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查企业工商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同时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银行查询到对方企业的信用状况,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查询到对方法院诉讼的情况。这些对判断对方企业的资信情况是非常有价值的。
第二招:
面对欠债果断出击,掌握主动权。
“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我们认为,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无法追回货款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到法院起诉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整个过程要求客户在遭遇相关的风险问题时,立即采取行动,更好的把握讨债的主动权。
第三招:
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讨债时,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第四招:
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这对一些急于要钱的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难受的。
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第五招:
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
“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我们强烈建议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我们认为,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讨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讨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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